项目编号:ZG2018020311
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智能温室室外工程项目已获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智能温室室外工程
2、项目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3、招标内容:智能温室室外工程
4、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4、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类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类证原件)
5、投标人自2015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建配套室外工程,工程造价120万元及以上的。如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包含室外工程且其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工程内容包含室外工程以合同为准,提供原件核查)
6、所报本工程项目经理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06月、07月、0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所报项目经理必须本单位在职未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清单原件)
7、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3楼1305室)报名。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截止。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南京农业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行政北楼D112开评标室))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以上原件的,招标人将视为其投标无效;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联系方式
南京农业大学招标办
联系人:于春
电话:025-843958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硕欣
电话:025-83231971、1395163237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