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逸夫楼加建电梯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逸夫楼加建电梯工程已经学校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现场投标方式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逸夫楼加建电梯工程
2、工程内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逸夫楼电梯加建(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120日历天
4、资金及资金来源:学校经费,已落实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B类证(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安全B类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类似业绩:投标人近3年以来(2015年7月1日之后)承担过类似电梯安装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原件,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上为准,原件核查)
4、投标人为经过电梯制造商专项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核查)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9、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13、所报本工程项目经理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04月、05月、06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所报项目经理必须本单位在职未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清单原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三楼)报名。
2.标书费: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公告: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18 年 08月17日09时 30 分
2.开标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内行政北楼D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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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农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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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41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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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95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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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8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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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于春 |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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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395877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8838051 |